加密游说团体Coin Center进一步阐述了其论点,即软件代码属于言论自由,应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尽管加密开发者是否可能因其发明的使用方式承担责任仍存在不确定性。
在周一发布的一份报告中,Coin Center 执行董事 Peter Van Valkenburgh 和研究总监 Lizandro Pieper 表示,编写和发布加密软件代码与写书或发布配方是一样的。
两人辩称,第一修正案保护个人言论和表达自由,但对仅发布和维护软件的开发者提供了严格的宪法保护。
“他们是演讲者和发明家,不是代理人、保管人或受托人。将预注册或许可要求扩展到这些言论活动,打破了财务监管的历史逻辑,并对主要以言论和表达为主的活动施加了经典的先行限制——而这些活动几乎总是违宪的,“他们补充道。
加密软件开发者一直在寻求法律保护,以保护自己免受对其软件的刑事责任。去年,多起加密开发者因其软件使用方式被定罪,包括Tornado Cash开发者Roman Storm的审判。
当开发者直接与用户互动时,监管就适用
范·瓦尔肯伯格和皮珀表示,该文件旨在为法院和监管机构提供一个框架,区分受保护的软件发布与开发者的职业行为。
他们认为,开发者在控制用户资产、为用户执行交易或代表用户做决策时,已进入可监管行为。
他们表示:“下级法院对软件出版中自然存在的行为与言论之间自然存在的区别的混淆,推动了一种可以称为功能性代码理论、第一修正案保护减弱的理论的发展。”
他们引用了1985年的Lowe诉SEC案,最高法院认定出版商若不代表客户持有资产或不代表客户采取行动,则受言论自由保护,不被视为受监管职业。
加密开发者不能被当作替罪羊
在某些情况下,加密软件已经消除了某些传统中间商,自我托管和点对点交易消除了中央权威来汇款或保管资金的需求。
传统上,代表用户作为中介的金融机构受政府监管,并需持有执照。
相关报道:Coin Center 敦促参议院不要取消加密开发者保护法案
范·瓦尔肯伯格和皮珀表示,虽然围绕新技术构建监管框架具有挑战性,但为了“行政便利”而将软件开发者称为中间人也不是解决之道。
“加密软件并不要求发明新的法律理论或新的豁免。他们补充道,这需要将既定的第一修正案原则忠实应用于新的技术环境。
“在计算机时代,软件是表达思想和组织经济生活的主要手段,这些原则更重要,而非减少。写代码和发布代码就是言语。在自由社会中,言论不能被允许保持沉默。”
斯托姆去年因共谋经营无证资金传输业务被定罪,但他的律师们一直在准备一项驳回动议,援引最高法院案件Cox Communications Inc.诉索尼音乐娱乐案,主张他无意参与被指控的罪行

